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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日宣传标语

发布时间:2018-06-21整理:阅读: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是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宪法宣传日宣传,欢迎阅读。

  【宪法宣传日】

  1、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3、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4、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5、宣传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6、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7、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8、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9、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10、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11、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12、宣传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13、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4、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15、必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6、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17、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18、要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

  19、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20、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21、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22、我守法、我光荣。

  23、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24、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25、法护人人,人人护法。

  26、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7、宣传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28、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9、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30、首个国家宪法日的活动主题是:宣传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社区宪法宣传日宣传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全会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从今年起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原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做好今年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宪法意识,宣传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发展的目标“融入大郴州、加速新跨越、聚力建小康、争当郴州起飞的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三、时间安排

  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县社区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xx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要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活动安排

  1、12月4日上午8:30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蔡伦休闲广场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各单位派2名工作人员并带相关法制宣传资料3000份(册)参加活动。

  2、12月4日上午8:30分,XX县“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车、县腰鼓队在城区主要道路进行巡回法制宣传。

  3、县直各单位要在首个国家宪法日期间积极开展“ 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门户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4、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机关干部、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及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在本乡镇(街道)人口集中的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悬挂彩球、横幅、设置拱门等形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xx全会精神,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乡镇(街道)、单位要把“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县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学习贯彻xx全会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2、要切实做好全省宪法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赛,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全省网络竞赛已于11月6日在红网推出,参与竞赛者登陆点击红网首页链接或进入普法频道专题页面,回答系统随机生成的10道题目,点击答案,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个人可多次参赛。12月4日从所有有效答卷(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和答题完全正确者为有效答卷)中随机抽奖产生400名幸运网友。每名网友将获得100元手机充值话费。

  3、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12.4”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城乡居民等不同对象搞好法制宣传。

  4、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各乡镇(街道)、单位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策划组织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必须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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