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助力城市建设管理志愿服务行动的方案

时间:2018-08-14 编辑:多美文
根据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助力城市建设管理志愿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文明委〔2018〕2号)任务分工安排,我局现制定以下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一、服务时间

  上午8:00-9:30,傍晚5:00-6:30(3月13日、4月17日、5月22日、6月26日)

  二、服务地点

  湖滨路通湖路口(西湖门口)

  三、服务内容

  1.协助交警、交通协管员,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闯红灯、按道行驶、有序通行;

  2.宣传引导行人和车主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自觉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3.为突发状况的行人和车主提供应急救助。

  四、服务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活动是弘扬我局志愿服务精神,促进人们不断提高文明交通素质,彰显文明单位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志愿者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做好本次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2.加强沟通,营造氛围。志愿者要以自身的规范行为和良好素质劝导其他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遵守遵章守法、文明礼让的城市交通氛围。

  3.统一标识,展示形象。志愿者在开展交通文明志愿劝导时,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行举止文明,并佩戴统一的志愿服务标识(红帽子、红马甲等),展示支部党员志愿服务队队旗。

  五、其他事项

  局志愿队统一做好参加服务活动人员的外出请假手续,参加服务活动人员拍摄现场活动照片以备报道信息之用。

  

  

  

  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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