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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规定,经州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民族团结进步节、建州节放假调休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不调休。
二、春节、藏历新年: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11日(正月十四、周二)放假调休。1月26日(周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
六、民族团结进步节:9月15日(周一)至9月16日(周二)放假调休。9月20日(周六)上班。
七、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八、建州节:11月24日(周一)至26日(周三)放假。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带班和安全生产、应急处突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各级各部门在节日假期放假前要将值班带班人员名单分别报州委值班室(电话:2833009,传真:2833938)、州政府总值班室(电话:2833476,传真:2832023)和州应急管理指挥中心(电话:2875667,传真:2875695)。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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