咀方(出租房): 乙方(承租方):
一、 总则
咀方将下表所列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 基本状况
三、 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1. 租赁期限:自年年
2. 租金数额: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3. 交付方式: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半年租赁期满前支付下一结算期的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交付给甲方。
四、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的责任
1. 上述房屋符合甲方合法产权房。
2. 甲方如需出售上述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二)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的责任
1. 甲方交与乙方的房屋为清水房,其装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 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致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3.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应予以协助。
4. 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5. 乙方在租赁期满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应提前达成协议时,双方另签租赁合同。
五、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租赁办法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担。
2.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到期不能按时交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六、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一下第( )中方式解决:
1. 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本物业《业主公约》,服从物管的管理。
3. 物业内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租赁期满且不再续租时,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如乙方要继续续租,应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承租权。
4、甲方租金随每年递增,具体递增方案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八、 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租赁期满,该合同自然终止。
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附件:
咀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