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改革,强化环境调控,深化污染治理,严格环境监管,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
牵头联合发改、经信等14个部门,制定实施了《东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xx-20xx)》,部署推进27个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明确未来一段时间全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要求。制定实施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8个方面共49项改革和强化管理措施,作为环保系统改革创新的总纲性文件。20xx年重点推进了25项改革事项,主要有三个方面:
——改革创新环保体制机制。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26个主要部门为成员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并成立了督查协调科,全面强化环境统筹协调管理。创新“个性化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环保责任考核、排污总量考核制度,有效加强环保统筹管理的政策设计。创新“污染通量”考核评价机制,在石马河、茅洲河、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试点推行“河长制”。配合城管部门,以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为试点,推行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改革创新环保政策制度。开展第三轮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1项、管理事项1项,转移管理事项1项,委托管理2项。累计取消行政审批13项,审批事项压减率达68.4%;推动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纳入试点的68个项目已完成审核38项;实行商事主体环保业务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年度评比考核制度,商事主体环保审批率由年初57%提高到97.2%;制订实施豁免环评、简化环评管理办法,实行登记表项目备案制,制定《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推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管理,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改革创新企业环保管理。推进危险废物网上申报、服务型环保监管、环境责任保险、环保前端服务试点、环境监测社会化等多项改革创新工作,环保改革创新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
(二)全力保障环境质量改善提高。
以实施“五个行动计划”为抓手,一年来共印发实施了68份工作部署文件,大力深化污染减排,全面推进水、大气、重金属、固体废物、农村环境等污染整治,保障了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提高。全市水环境质量呈现稳步改善态势,东莞运河、水库、河涌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xx年大气污染物除O3外浓度值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PM10年均浓度值比20xx年分别下降了6.3%、7.7%,在气候条件十分不利的情况下,仍全面达到省对我市考核目标要求;噪声环境持续保护稳定。
——推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制订实施《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省下达的153项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全面实施禁燃区管理,禁燃区面积达124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50.7%,禁燃区内241台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基本完成改造治理;组织开展“环保为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市范围开展餐饮油烟、VOC污染、城市扬尘和小锅炉整治,实施65蒸吨燃煤机组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共完成治理项目20xx个。全面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市实现国IV柴油、国Ⅴ汽油油品供应升级。实施了第四阶段环保限行管理,限行范围扩大到环城路区域。采取超常规措施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7.33万辆,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6.92万辆淘汰任务和市政府十件实事任务目标。建成4个空气监测子站,超额完成市政府十件实事任务目标,形成城乡一体化覆盖的“14+1”大气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开展了PM2.5污染特征监测研究,修订完善了重污染应急预案。开展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保卫战,取得良好效果,11-12月空气达标天数同比上升29.3个百分点。
——推进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省政府批准。完成20xx年度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联合水务部门制定《内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技术指引》,全市完成内河涌整治11条。同时,全面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石马河整治方面:企业关闭淘汰21家、搬迁整治7家、清洁生产100家、115家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至65%以上,2家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开工,流域7镇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完成1家垃圾处理场整治;茅洲河整治方面:完成长安三洲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长安第二污水处理厂已确定选址和完成勘察,人民涌综合整治全面启动;水乡经济区整治方面:制定实施了水乡经济区非法畜禽养殖业、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长效监管以及水乡工业排污监管等方案。启动91家“两高一低”企业引导退出整治工作,其中57家造纸企业有34家签订关停协议(11家已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