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领导们观看了《贪之悔》警示教育片,看完之后还不忘写一篇观后感。范文亭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贪之悔观后感,仅供参考。
贪之悔观后感篇一
反腐倡廉工作是我党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全力推进党的反腐倡廉工作是我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做出的历史抉择。这一次,通过组织观看完廉政专题片《贪之悔——孙瑜贪污受贿案警示录》后,我不仅为腐-败者的沉沦感到痛心疾首,更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肩负的职责重担。
《贪之悔》通过翔实的资料,深入的采访,揭露了孙瑜腐化堕落的过程。案件告诫我们,时刻都不能忘记世界观的改造;告诫我们要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告诫我们慎交朋友,谨防第一次;告诫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警示党员领导干部要戒骄戒躁、谦虚谨慎。该案件再次为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加深刻认识贪欲之害,正确对待组织的信任培养,正确看待和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力,正确对待个人的荣辱升迁,一定要牢记入党誓词,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宗旨意识,保持良好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一定要慎交朋友,无论时候都要做到:两袖清风干事,一身正气做人。具体要做到:
一、勤抓廉政,为先。从加入党组织的那一刻起,我们的誓词、行动就紧紧和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了一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任何时期都不能忘记,应时刻铭刻在心中。只有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清醒的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的免疫力,不断增强政治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权利关,时刻清醒的认识到权力是谁赋予的,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谁谋利益,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勤抓廉政,以案为鉴。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要立共-产主义的大志,成人民群众的大事,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对等权力要有如履薄冰的精神,要慎权,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否则就“一失足成千古恨”,成为了孙瑜之流。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要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作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检查一下,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在日常工作中要常怀律已之心,常思为民之责,手莫伸、人莫贪,在自己面前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铁篱笆。
三、勤抓廉政,接受监督。“权力不受制约时往往会脱变为违法犯罪行为”。法制监督不力是导致案件主角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必须加大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监督体系既能从根本上规范人们的行为,防止和减少人们行为的随意性,堵住产生违法犯罪现象的漏洞,起到防范于先的作用,又能惩治违法犯罪,起到惩戒于后的作用。
通过观看专题片,触动很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能有任何偏离和疏忽大意,自觉地做到一切以党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从而达到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
贪之悔观后感篇二
为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区**局于2月6日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了廉政教育片《贪之悔》。
专题片《贪之悔》通过翔实的资料,深入的采访,揭露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腐化堕落的过程。通过对孙瑜犯罪心理和犯罪历程的深入剖析,使同志们充分认识到在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教育是当前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具有及其深刻的教育警示意义。案例教育以案示警,警示每个党员干部应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该片中的一些具体事件,恰恰发生在农业领域,对水务局的警示教育作用犹为明显。为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水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局将突出三个重点,大做“防”字文章,防止在“钱”上出问题。
一是严格规费收取,规范操作,坚决杜绝侵占、挪用等现象。加强自身学习,对照《廉政准则》要求,找准问题,着力整改,自觉做到“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二是对涉及收费、审批审核的项目,一律上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杜绝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全体干部职工在这次活动中受到了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洗礼,反腐倡廉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在观看结束后,全体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自身党性修养,积极强化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增强廉洁从教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认真领会该警示教育片的教育意义,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了,切实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
贪之悔观后感篇三
通过观看《贪之悔》警示教育片,我深刻地领会到,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各种因素对法院队伍的影响以及物质利益对法院队伍的诱惑现实存在,少数法官及工作人员经不起考验,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一些法院不同程度上存在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得力等问题。从少数法官腐败案件分析,我们务必做到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永葆司法廉洁。
一、坚定理想信念
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前进的力量源泉。从主观上说,放弃世界观的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是一些人堕落为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法院队伍中的腐败案件表明,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法官,一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出现偏差,就抵挡不住名利、地位、金钱、美色的诱惑,就会身不由己地堕入腐败的泥潭。警示片中犯罪人员出现的问题,首先是没有正确把握住自己,放松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在党的教育、培养下,曾经为人民、国家作出一些有益的工作。可是,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与诱惑下,私欲膨胀、贪图钱财,大肆受贿.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后滑人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教训极为惨痛。
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理想信念任何时候都是进步人们的最高追求。对于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来说,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当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就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政治报告和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真学、真信、入脑、人心,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法院政治方向不动摇。作为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坚定理想信念必须要融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无限热。每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志于为人民司法事业无私奉献的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必须不断养成和强化事业的崇高感、自豪感和光荣感,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对事业的和忠诚,抵御形形色色腐朽落后思想和腐朽落后事物的侵蚀,水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加强道德修养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现在,一些人认为道德修养方面的问题是“细节问题”,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小题大做。这种认识是十分错误的、有害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都是从道德品质上出问题开始的。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可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重要基础。因此,反腐倡廉抓源头,一定要把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作为一个重点。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不仅关系他们的个人品行,而且关系党的整体形象。
司法工作的崇高与神圣,要求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必须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要培养自己高尚的情操,就要努力培养健康美好的情趣爱好,这样既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缓解因工作形成的心理压力,还可以增长知识,使自己的更加充实更有意义。要养成健康美好的情趣爱好,摆脱低俗的物欲,并不是要求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过苦行僧的生活、不食人间烟火,而是要做到知足常乐,从追求物质的占有转向追求精神的充实,从追求享受转向追求人格完善、家庭等方面的健康生活目标,并努力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为人民服务中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正确选择自己的兴趣爱好,要 “爱”之得当,“好”之有道,这样才不至于被别有用心的人投其所好,拉拢腐蚀。这就要求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要管好自己的业余生活,追求美好理性的业余爱好,坚持健康的娱乐方式,不沉迷于打牌赌博、灯红酒绿、算命卜卦等低级趣味之中。事实说明,极少数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潭,往往都是从不良兴趣爱好起步的。所以,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一定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正确选择个人爱好,生活作风要正派,生活情趣要健康,这既是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抵御侵蚀、诱惑的重要屏障,也是司法工作对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的必然要求。
三、正确行使权力
法院各级领导干部、法官、执行人员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这些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千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就是在这个重要问题上没有想清楚、想正确,手中有了权力就忘乎所以,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事实证明,权力一旦沾上 了铜臭味,“权钱交易”就成为必然。
不管是办了事收钱也好,也不管是收了钱后办事也好,必然会被“权钱交易”这根绳索越套越牢,越套越死,不能自拔,许多案例就是明证。
对于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来说,权力越大,受侵蚀的危险性 就越大,防腐败的警惕性就要越高。因此,我们每一个领导 干部和法官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真正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为人民造福,绝不能为个人谋取任何私利。
四、自觉接受监督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讲话中指出,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往往容易产生腐败。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监督、关口前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2007年11月底,周永康同志到最高人民法院调研,讲到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时,强调了“五个着力、”,其中之一是,着力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牢固树立权力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既要加强内部监督力度,又要加强外部监督力度,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各种权力在有效的监督下行使。加强监督,既是对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的严格要求,也是对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的关心爱护。极少数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脱离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我们有些同志对监督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监督就是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干涉;监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这些认识是极其糊涂和有害的。排斥监督,等到出事之后又追悔莫及。这样的事例不少,我们都要引以为戒。事实证明,自觉接受监督的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一般较少犯错误,拒绝接受监督的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容易出问题。因此,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必须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时刻臵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此外,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还要增强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自律,就是要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就是要讲操守、重品行、严要求,坚持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要的东西坚决不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遵守各项纪律,既是法官职业道德操守的内在体现,也是维护法官形象,确保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法官法明确规定了法官不得有的13种行为。为落实《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此外,还有《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等。为了有力和有效地惩治腐败,特别是当前更为隐蔽形式的受贿,2007年5月80日中央纪委下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9年元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又颁布了“五个严禁”。这些个文件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应当认真学习上述法律、纪律,时刻警惕更为隐蔽形式的受贿行为,严格自律,遵纪守法,确保廉洁。
五、坚持谨慎交友
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又云“君子慎交”,这些古训都告诉我们交友的重要性。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也需要交朋友,但和什么人来往,怎么交往,交往到什么程度,一定要把握好尺度。要坚持择善而交,不能交酒肉朋友,更不能丧失原则,去“傍大款”。在交往中自己必须行得端、走得正,同时谨防被
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对那些怀着个人目的的人要保持高度警惕。这方面,是有着深刻的教训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文轩在检讨材料中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把一些人当朋友,但实际上我在他们心目中只不过是为他们谋利的工具。他们以拜年、祝贺儿女婚嫁为名,行套取近乎之实;以逢年过节送红包为名,行为他们帮忙、打招呼之实。现在反思起来,如果我是一个普通工人农民,或是一个普通职员,就不会有老板与我交朋友,就不会有下属给我送钱财,更不会有人与我的亲友经商。不管交往形式发生什么样变化,但实质只有一个,就是这些朋友都是在用钱换取我手中的权,以谋取他们更多的钱。可见,法官职业,要求法官在交友方面更加慎重。交好友会使我们增长学识、充实生活;交错友,稍有不慎就可被拉下水。所以,对于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来说,交友已不是个小问题,它关系到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个人的发展前程及其家庭的幸福。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一下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法官与律师从整体上看,两者在职业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一个职业共同体。由于法官和律师职业的功能不同,优秀的法官会堵塞律师的不当行为,优秀的律师会促进法官公正司法,从而形成良性互动。然而,律师总是希望影响法官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就要求法官和律师都应在法律之下,恰守各自的职业道德。这是法官和律师的神圣使命所在,也是安身立命之所在。近些年来.法官队伍中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虽然常常有律师的身影,但在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中,法官行使公权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法官应带头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在公正、廉洁方面作出表率。
我们要按照周永康同志所强调的:“作为执法者,只有党在心中,才能做到政治坚定、旗臶鲜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只有法在心中,才能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只有人民在心中,才能根除特权思想,杜绝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恶劣作风,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只有正义在心中,才能恰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