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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教委关于考勤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1-19整理:阅读:

  为确保全镇教育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转,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新局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对全镇教职工的考勤做出如下规定:

  一、要保证法定工作时间,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严格遵守坐班纪律,坚定岗位,不擅自外出,不闲聊。办公室内禁止喧哗、嘻笑,工作时间不准在任何场所从事与工作性质不相符合的活动,在校期间任何人不准打麻将、玩扑克、下象棋。一经发现,扣发当月工资,属领导干部的就地免职。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校长外出半天(含半天)以上者,须向教委主要领导请假,其他人员外出两天以内的,由该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由教委主要领导批准。凡外出因故不能如期返回者必须向准假领导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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