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制定完成的《劳动合同》打印一式二份交予合同签定人合同签定人在2个工作日内签定或提出异议对于提出异议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与合同签定人协商或与其部门负责人沟通,必要时上报总经理解决对于已签定需要修改的合同在其生效的合同附件中注明原因并由合同签定人签字转正手续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考核通过后应申请并填写《转正申请表》,待考核批准通过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转正申请表》交办公室存档,转正员工享有相关福利待遇;离职制度:
员工离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职申请,填写《辞职申请单》。试用期或见习期员工如离、辞职,需提前10天以口头形式提出辞职申请(按岗位不同而定)。公司辞退员工也应遵守上面的时间原则,否则,按经济补偿方式处理。
《辞职申请单》需经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认可。
审核后的《辞职申请单》交到办公室存档,并领取《离职交接清单》。
员工应与相关部门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详细填写《离职交接清单》。
员工须持经交接人员确认后的《离职交接清单》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在完成以上离职程序之后方可办理人事调离手续,人事档案须在30日内完毕,否则公司有权将人事关系转入相关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离职员工自负。
员工尚有未结事项,擅自离开公司,公司有权停发其未转出的各项福利直至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