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著名的历史故事

时间:2019-08-27 编辑:多美文

  周朝,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国家无法蓄养大量的常备军以应付连绵不断的战争。那你知道周朝著名的有哪些吗?下面是范文亭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周朝著名的,欢迎大家阅读。

  周朝著名的历史故事:周公东征

  周公东征是西周初年周公平定三监之乱和向东开拓疆土的战争。东征之后,扫灭了殷商贵族残部与周朝宗室内部联合的顽固反抗武力,对周王朝的巩固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周公东征

  周武王死后,幼子周成王继位,武王弟周公旦摄政,武王的其他弟弟管叔、蔡叔、霍叔等诸侯不满周公独掌大权,遂与纣王之子武庚纠合,宣扬周公将欲篡位,故起兵清君侧。史称三监之乱。

  周公以武力证清白,力劝召公支持东征,在召公支持下,周公“内弭(mǐ,安定)父兄,外抚诸侯”,出兵东征。东征历时3年之久,诛杀武庚和管叔,流放蔡叔,将霍叔贬为庶人,平定了叛变,又挥兵继续东进,征服的国家有殷、东、徐、熊、盈、攸、商盖(奄)、九夷、丰、敷古(蒲姑)、淮夷和东夷诸国。《尚书大传》有周公“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之说。为消除商残余势力叛周的隐患,建东都雒邑(成周),迁“殷顽民”于此。

  封降周的商宗室微子于商朝固有疆域建宋,封武王少弟康叔于殷建卫,封周公长子伯禽以奄国旧地建鲁,分治殷遗民。

  周公东征在西周开国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是继武王伐纣之后最大的一次行动,镇压了商朝贵族残余势力的反叛,巩固了周朝的统治。在作战指导上,周公旦团结内部、各个歼敌、军事攻势与政治争取并举的谋略,及先弱后强的作战指导,均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古代军事思想。

  历史评价

  《史记·鲁周公世家》:武王既没,成王幼孤。周公摄政,负扆据图。

  《毛诗正义》:武庚与淮夷叛而作乱,将危周室。周公东征而灭之,以救周室之乱也。

  朱熹:既破我斧,又阙我斨,周公东征,四国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将!

  宋伯姬:古者周公东征则西国怨。

  周朝著名的历史故事:封邦建国

  封邦建国即“封土建国”,简称“封建”。即天子把自已直接管辖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并授予他们爵位,诸侯再分封贵族,诸侯和贵族在自己的领地上有相当的自主权。

  周武王实行第一次封建,原因有三:首先是为了安抚殷民,同时加以监视;其次是进行武装移民,借此扩展势力;还有就是笼络人心,以巩固周朝的统治。

  封邦建国及宗法制度

  第一次封建

  封建实际上是分封诸侯,即将土地分给诸侯去建立他们的管辖范围。周初第一次封建的经过和内容,主要有以下数项:

  武王克殷后,自动退出殷都,封纣王的儿子武庚到那里,继续管理商的遗民;

  武王在殷的附近,分封自己的三个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目的是监视武庚,称为“三监”;

  武王定都于镐京后,又分封亲属和功臣为诸侯,这些封国大多数集中于黄河南岸。

  周公东征平乱

  西周建立四年,周武王就死了。他的儿子周成王年幼继位,由武王的弟弟周公旦代理政事,这种做法称为“摄政”。三监不满,便散布谣言,说周公会对成王不利,又怂恿武庚共同起来叛乱,史称“三监及武庚之乱”。

  周公亲自领兵东征对付三监,用了三年的时间,把乱事平定下来。后来他在雒邑(今河南洛阳)营建东都,并将其作为统治东部地区的政治和军事中心。又把参加武庚叛乱的“殷顽民”迁到那里,且派驻重兵加以监管。周公又制定礼乐制度,藉以维系国家和社会的秩序。

  第二次封建

  周公平定了三监之乱,实行第二次封建。目的有三:

  分化殷地遗民,防止殷民再次起来叛变;

  巩固周朝的统治,作为王室的屏藩;

  扩大统治范围,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第二次封建的情况

  周初第二次封建的内容主要包括:

  把殷人旧地分封为宋、卫二国,以方便统治;

  大封亲属和功臣,作为王室的屏藩;

  周公特意把第一次封建的一些封国向东移,部分更远至东方海边,借此扩大统治范围,并将殷人的封国包围其中,以防其再生叛乱。

  其中如将姜尚之子吕伋封在山东的齐,召公奭之子于燕,加强对东方的控制。

  分封诸侯的作用

  周武王和周公总共分封七十一国,其中姓姬的诸侯占了五十三个,可见周初两次的大封建,所分封的诸侯多数是周王的同姓子弟,其次才是功臣。在封建制度下,周王又称为“天子”,具有高高在上的权威,分封诸侯的作用,就是要他们作为中央的屏藩。

  此外,诸侯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等五等。诸侯必须服从天子的,向天子交纳贡品,定期朝见天子,并带兵随天子作战。

  徐智认为:“西周的封建自是因周室征服中国,分遣其人众一控御四方,但封建制度的建立,并不与生产工具的改变相伴随。……是以周人封建制度的本意,是为了军事与政治的目的,颇不必用经济发展的理论当作历史演化过程中必经的一环”。

  宗法制度

  西周还建立了一套宗法制度,配合和维系封建制度的发展。宗法制度规定天子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其他儿子则被分封为次一级的职位,即诸侯、卿大夫或士。这两种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周朝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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