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隋唐时期,选官的制度有了一次很重要的改革,这就是科举制度的创立实行。比起以前的世卿世禄制、察举制等等,科举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把选官的范围扩大,参与选拔的人员明显质量提高,可以为国家输送更加有素质的治国人才,对于一般老百姓而言,科举制能够让他们有机会当官,跻身于名门贵族的行列,所以,科举制一出,就受到了全社会各阶层的欢迎。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一般是由具体的文化形态表现出来的,比如唐诗、宋词等,其中这唐诗,就是科举制下的产物,或者说,就是一些人为了准备考试做的练习。我们今天接触到的一些著名人物,中小学课本介绍他们一般说他们是诗人、文学家等角色,其实不然,这一类角色只是他们的第二身份,他们的首要身份是官员。在科举制发明以后,基本没有那个家长要求自己孩子读书是为了以后当诗人或者文学家,都只有一个目的,读书为了科考,科考为了做官,这是一种社会共识。
但是,唐代的科考真就那么容易吗?绝对不容易!那么多人参加考试,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能够考中,获得当官的机会,还有相当一部分根本就不会入围,这叫落第。落第的考生有很多,他们是不是从此仕途无望了?当然不是。今天这篇文章,就是来介绍一下,唐代这些落第考生,除了科举之外,还会有其他哪几种进入仕途的方式?
简单而言,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一般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应试者以明经、进士二科最众,明经科:先帖文,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所谓帖文,又称帖经,主要考经文的记忆。帖经可有意思,这根本就不是考查一个人的学识,仅仅是考查记忆力,简单地说,一个文盲,只要把书上的字当作一种符号,并且记忆力足够精准,都能考上!但是,唐代科举录取人数非常之少,落第考生有很多,据有关数据统计,每年登科大约100人,但是,每年的官阕却有2000个左右。登科数与官阕数之间存在的巨大差额,必须要得以解决,于是,措施便瞄上了这些落第试子。
第一,异地取解,步入仕途。什么叫异地取解?和今天所谓的“高考移民”有些类似,但这主要是针对贡生的优惠政策。唐代对于考生的籍贯问题比较严格,每一个州向朝廷举送士子都是有名额限定的。玄宗开元年间,朝廷发布一道敕令说: “诸州贡举,皆于本贯,籍分信明者。然依例,不得与所附贯便求申送。如有此色,所由州县即便催科,不得递相容许。”《缘举杂录》也明确规定,举子必须在本籍取解。
但我们在阅读唐代文献史料过程中会清楚地看到,这一精神并没有被严格地贯彻,尤其是到了安史之乱后期的中晚唐,藩镇跋扈,国家层面统计户籍相对艰难,异地取解的现象于是就普遍地发生了,比如,张籍是和州人,他在贞元十五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韩愈在徐州节度使张封建幕下,向张封建推荐了张籍,张籍乃自徐州而不是其本籍和州解送。又比如,沈亚之是吴兴人,他于元和五年在长安应举,考了十年,才得一第,他在《与同州试官书》中说: “今年秋,亚之求贡于郡,以文求知己于郡之执事。凡三易郡,失其知,辄去。”可见他曾在三个州郡应试取解。正如韩愈所说: “今之举者,不本于乡,不序不庠,一朝而群至乎有司,有司之不之知矣。”
第二、门荫入仕。“殊不知三百年来,科第之设,草泽望之起家,簪绂望之继世;孤寒失之,其族馁矣;世禄失之,其族绝矣”,可见科举在当时士人心中的地位。士族弟子投考会有很多的优势,但从总体上来说,科举取士主要凭借考生学识水平,是较其他选官途径公平的一种。这样一来,很多士族子弟也有屡试落第的现实焦虑,不得不走门荫一途了。唐代的门荫范围是很广,皇亲、国戚、尚主、爵位、散品、职事品、勋品,都享有门荫特权,并按亲属、品级、类别分为若干层次,不同层次的群体享有不同层次的特权。大部分中高级官僚的子弟只需要通过入学成为生徒,科举考试落第后仍可以通过充任卫官、斋郎、挽郎等途径入仕。
第三、入幕为吏。科举虽然是入仕的正当途径,但如果经由方镇辟署,也一样可以入朝做官,这也是一众落第士子的另一个值得考虑的入仕选择。唐代中后期,随着侧重军务的节度使逐渐成为地方行政长官后,节度使幕府也就真正成为独揽一方军政事务的衙署了。幕府权势很重,不可能事事亲力办理,这就需要有一些协助办理各种差事的僚属。事务主要包括掌军籍符伍的行军司马,处理兵马钱粮事务的判官,负责文辞之事的掌书记,掌巡察事务的巡官,掌推鞠狱讼的推官,掌参划谋议的参谋,这些幕僚一般都由幕主延请文人担任,特别是一些落第士子。
从以上三种如是途径来看,落第考生基本都可以任意选择一条进入仕途,从这一点来看,第一,唐代的科举制还不够成熟,原因自然在于唐代所处的历史节点具有承上启下的特点;第二,唐代的社会风气十分开放,导致了“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