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请假条 > 本文内容
发布时间:2019-11-12整理:阅读:
请 假 条
注:请病、事假2天以下的,由科长和主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经科长和主管领导同意后,党群部门由工委书记批准,行政部门由主任批准。考勤员每月将假条连同考勤表一并上报组织部。
欢迎分享转载→ 政府机关请假条
上一篇:学院教师请假条
下一篇:小学生事假请假条模板
网站地图 - 辞职报告- 职场指南 - 实习总结 - 实习周记 - 实习鉴定- - 个人总结 - 主持词 - 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