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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请假条

发布时间:2019-11-12整理:阅读:

  请 假 条

  注:请病、事假2天以下的,由科长和主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经科长和主管领导同意后,党群部门由工委书记批准,行政部门由主任批准。考勤员每月将假条连同考勤表一并上报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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