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保资讯 > 公积金 > 本文内容

江西省公积金消息:精简提取公积金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18-08-08整理:阅读: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江西省住建厅进一步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调整13项证明事项。

  据了解,取消调整的13项证明事项中,8项涉及江西省住房管理中心,进一步方便了省直单位职工申请提取及申请公积金贷款。例如,省直单位职工因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要求提供公费医疗报销证明或医疗报销证明,以告知承诺和部门核查的方式替代。取消调整的其他5项证明事项涉及企业和群众申请相关资质认定等。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时,不再需要提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

欢迎分享转载→ 江西省公积金消息:精简提取公积金证明材料

用户评论

网站地图 - 辞职报告- 职场指南 - 实习总结 - 实习周记 - 实习鉴定- - 个人总结 - 主持词 - 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