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19-12-29 编辑:多美文

  一、宿州如何提取住房

  职工提供符合提取的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并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核实后在申请上加盖公章(申请可在中心网站下载),职工持以上材料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周一至周四为四个工作日办理),中心服务大厅受理审核→二代身份证读卡进入管理系统→材料原件扫描录入→采集提取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及帐号并签字确认 (二楼) ,中心在规定时间(三个工作日)以转帐方式直接打入到提取本人储蓄存折或卡内。

  二、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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