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19-12-29 编辑:多美文

  一、江阴住房提取条件有哪些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需提供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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