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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是什么?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发布时间:2019-12-23整理:阅读:

  一。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

  被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月始改领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中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按新的等级标准补发差额。

  二。的适用范围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

  3、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并在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参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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