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年休假
1、年休假的规定
员工享受公司提供的有薪年休假,取决于员工的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享受公司规定的年休假,具体如下:
副总经理年限1年以上—3以下,年休假7天;3年以上年休假10天。
经理(含副职)1年以上—3年以下,年休假5天;3年以上—10年以下,年休假7天;10年以上,年休假10天。
主管(含副职)1年以上—3年以下,年休假5天;3年以上—10年以下,年休假6天;10年以上,年休假8天。
其他员工1年以上—10年以下,年休假5天;10年以上,年休假7天。
备注:
1、员工在工作期满一年后方可使用年假。
2、员工的个人休假计划应结合公司的业务需要,经申请批准方可休假。若公司安排补发年假工资,等同于年休假,不再享有年休假。
3、部门成员申请年休假,以先申请先安排的原则。
4、年假不能累积到下一年,不作现金结算。
5、年假不可作为离职期使用。
第三条 补休假
员工可以申请安排补休假,需要公休假、法定假日上班的,可在30天内安排补休。
第四条 工伤假
员工为公司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伤残、伤害、职业病等,由部门填写工伤书,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行政部核查,递交至国家制定劳动管理部门认定后,可费用由公司或社会工伤机构负担,,工伤经制定医院证明痊愈,应该按时复工,否则作旷工处理。
第五条 婚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凭结婚证书可享受有薪婚假,具体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