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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2-21整理:阅读:

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班组安全质量员、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监督检查作用,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源头上把住安全、质量关,保障员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公司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设立范围  

采、掘、开、准备及巷修、井运、通风、机运、电运、机采、地测等井下生产和辅助单位的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以生产班组为单位设立“两员”。  

二、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及权利  

(一)任职条件  

1、熟练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生产工艺,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  

2、坚持原则,敢于抵制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行为。  

3、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及时纠正不符合质量标准和规程要求的工程质量问题和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反馈和排除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  

4、掌握一般性创伤急救知识和事故抢救方法。  

(二)岗位职责  

1、协助班组长每天开工前进行现场安全确认、落实安全责任制、班组安全管理和岗位工作标准,实现班组无违章、无伤亡、无责任事故。  

2、承担班组安全质量员职责,在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规程措施规定,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作业环境、岗位操作行为规范施工。  

3、承担班组群众监督员职责,监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负责班组安全思想动态排查,每天下井前班前会上排查不安全的重点人。  

5、协助班组长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三)权利  

1、发现作业场所存在明显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作业。  

2、对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可直接向本单位或公司安管部门、工会报告,建议追究其管理责任。  

3、监督集团公司赋予员工八项权利在作业现场的落实。  

4、对现场违章违纪人员有权制止并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5、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有监督权、评议权、认可权和奖惩建议权。  

三、管理方式  

“两员”由公司安管部、工会双重领导并实行一体化管理。由安管部、工会共同组织培训、共同督导日常工作、共同负责考核奖惩。并实行以下制度:  

(一)培训制度  

1、“两员”由安管部、工会联合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聘书,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复审。  

2、每季度至少由区(科)安全负责人、工会主席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同时,区(科)安全负责人、工会主席要根据对“两员”日常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安全培训和思想教育。  

3、每半年由安管部、工会联合进行一次正规培训,并做好考试、聘任工作。  

(二)挂牌上岗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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