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请示 > 本文内容
发布时间:2019-10-09整理:admin阅读:
县委:
根据县域经济的发展,自治县的企业基本上为非公有制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经济效益并不理想,仅有一部分企业建立了健全了党组织。为支持企业开展好党建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结合自治县企业发展情况,现恳请县委对企业党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补助标准:支部书记 100元/月 1200元/年
党务工作者 50元/月 600元/年
现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共有21家,支部书记21人,党务工作者21人,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年,共计补助5.78万元/年。请给予解决为盼。
特此报告
欢迎分享转载→ 党建经费请示范文
上一篇:购买救护车的请示报告
下一篇: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