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社保卡使用新规定:须修改密码才能刷卡买药

时间:2018-11-13 编辑:多美文

  南宁市卡使用新规定:须修改密码才能刷卡买药

  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为让(卡)使用得更安全,南宁市社保卡()从11月17日起执行新的使用管理规定。

  据了解,11月17日起,参保人员持医保卡需使用密码在各定点零售药店办理购药费用结算。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设置密码的参保人员自2017年11月17日起可在各定点零售药店设置密码。医保卡设置密码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也需要使用密码。为方便群众就医,未设置医保卡密码的参保人员仍可凭六位数初始密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比如,南宁参保职工小红的医保卡仍使用初始密码,从11月17日起,就不能去南宁市定点医保药店刷卡买药了,但是她去定点医院就医还是可以凭初始密码正常结算的。

  已经激活社会保障卡并已设置社保账户密码的,不需要重新设置密码,可以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在我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凭密码办理购药结算。

  参保人员要及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医保账户密码设置、修改,因密码保管不慎导致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及医保卡医保账户金额损失的,由参保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我市离休人员社会保障卡及医保卡密码使用管理按上述规定执行。

  同时,自2017年11月17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时,医保个人账户不设每日结算金额上限,参保人员每日累计购药金额超过500元时,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予以提示,经定点零售药店店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核药品及相关购药人员身份信息后,购药人员在购药结算单上存根联上签字确认,定点零售药店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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