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患重病并且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居民,可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是国家出台的一种救助政策。
2018年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大病求助群体
1、社会散居孤儿;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3、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
4、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家庭难以负担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
5、见义勇为负伤人员;
6、以及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
7、城乡低保对象;
8、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大病救助范围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大病不予求助范围
1、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2、医疗美容、保健性质理疗;
3、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付责任;
4、不能按照区县民政部门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