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医疗保险消息2018:将40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范围

时间:2018-10-10 编辑:多美文

  日前,记者从市局获悉,去年11月,十堰就将格列卫(伊马替尼)在内的40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范围,并从近日起,对2017年9月1日后发生的城区基本医疗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药品费用予以报销,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即日起可进行申报。

  40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范围

  据悉,十堰此次纳入医保范围的特殊药品有40种,大部分都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的抗癌药。其中包括36种治疗肺癌、胃癌、乳腺癌、淋巴瘤等疾病的国家谈判药品,以及白血病患者急需的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和治疗肺癌等疾病的吉非替尼、埃克替尼4种抗肿瘤靶向治疗用药。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2017年11月,十堰出台了《关于将特殊药品纳入基本支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40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极大地缓解了参保患者的经济压力。

  过去,用于治疗乳腺癌的进口药赫赛汀,一支价格约为2.2—2.5万元,随着国家谈判降价,一支降到7600元,再加上医保报销,享受十堰城区职工医保的患者用一支仅需个人支付3000多元。此外,还有因电影《我不是药神》引发关注的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药品伊马替尼,它的瑞士进口药格列卫和国产品种此次也纳入了医保范围,可享受医保报销。

  参保患者自去年9月1日起可享受该政策

  据悉,参保患者享受特殊药品医保报销待遇从2017年9月1日开始。市医保局自今年8月起,开始对2017年9月1日后发生的十堰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药品费用予以报销,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即日起可申报。

  报销适用范围为参加十堰城区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城区特殊药品门诊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在城区特殊药品门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发生的,符合省市特殊药品规定适用范围及特殊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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