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独生子女费新政策发放标准

时间:2018-07-18 编辑:多美文

  2017独生子女费涨吗?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下面小编整理的2017独生子女费新规定,一起来看看最新2017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吧。

  2017独生子女费新规定

 

  2017独生子女费补贴发放标准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部分地区是16或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PS: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

  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计委或者通过网络查询。

  补贴申领条件

  双方申领

  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本文已影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