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2017年1月1日起,长春市将对职工医保政策进行大幅度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以下是范文亭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长春市职工医保政策,供你参考。
2017长春市职工医保政策如下
大幅度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目前,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12万元,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20万元,两项合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32万元,这个额度对于一般的疾病已经能够满足需求。”
长春市人社局医保处副处长石磊告诉记者,近几年来,随着长春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医药费用的持续大幅增长,参保职工中患白血病、尿毒症、癌症等重大疾病和疑难杂症的不断增多,参保职工中年度医药费总额超过32万元,甚至达到近百万元的屡见不鲜。虽然这部分参保职工人数比例少,但对于每个职工和家庭,确能导致因病致贫的发生。
为了解决参保职工“看病贵”和因病致贫的难题,通过认真周密的调研测算,在保证基金总体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长春市决定对职工医保政策进行大幅度提高:一是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二是提高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石磊通过举例说明政策调整后的影响。他说:“参保职工李明患白血病,2016年全年医药费用达到55万元,按照政策调整前的报销额度,医保平均报销比例为78%,在32万元额度内可以报销约24.96万元,个人承担7.04万元,加上32万额度外的23万元,个人承担总费用约30.04万元,个人承担比例达到55%,个人负担非常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