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中心工作职责

时间:2021-08-26 编辑:多美文

1.指导全县育苗栽桑、养蚕制种、蚕药蚕具供应等服务。推行技术人员承包责任制,对全县蚕桑生产实行分片承包,服务项目上门,责任到人。

2.推广科学养蚕,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制定桑园管理、桑园栽培、养蚕制种等技术操作规程,逐步实现栽桑养蚕规范化、标准化,以提高蚕苗产量和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3.负责全县蚕桑生产的计划、指导、物资分配,乡(镇)蚕桑任务的目标管理;并在平衡、协调的基础上增加对蚕桑生产的投入,把投资的重点放在有生产条件而资金缺乏的贫困乡村,帮助他们栽桑育苗,加强桑树的基础建设。

4.大力发展桑园,同时利用荒弃耕地积极开发桑园,加强管理,提高单株产叶量,为养蚕生产奠定丰厚的物质基础。

5.搞好蚕桑示范村、示范户和示范基地,带动全县的香桑生产迅速发展。

6.蚕苗收购期间中心派员进行技术监督,避免压级压价,杜绝蚕苗外流,以保证蚕农利益,增强蚕桑生产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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