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岗位设置与主要工作职责

时间:2021-08-26 编辑:多美文

人事处共设置10个编制内工作岗位和1个人事代理人员岗位,具体是:

(一)处领导

处长:井利涛

(1)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
(2)落实党政工作要点、党政班子会议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党政班子会议报告重要议题和相关工作;
(3)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协调、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职责和目标;
(4)分管人事科;
(5)负责编制管理、人员“三定”与岗位聘任工作;
(6)负责人才引进、人员招聘工作;
(7)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8)负责组织制定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9)完成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一:王欢

(1)分管劳资科、退管会;
(2)负责部门内部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人事档案工作;
(4)协助处长负责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派遣人员招聘工作;
(5)负责部门群体考核、师德教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人员经费、工资总额、社保基数的预算及管理;
(7)负责临时外聘用工人员的审核、人才交流中心的相关工作;
(8)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二:张玉美

(1)分管师资科;
(2)负责教职工培训工作;
(3)协助处长负责教师引进招聘工作;
(4)协助处长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
(5)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工作;
(6)负责高层次人才项目的选拔推荐、各类评优工作;
(7)负责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信息统计;
(8)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师资科岗位(2个)

1、科长:俞柳莹

(1)负责拟定与师资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计划;
(2)组织教职工的学历培训、新进教工培训、师德培训、业务素质培训、出国人员培训等工作;
(3)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的具体工作;
(4)负责各类评优、选拔推荐的具体工作;
(5)负责教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的具体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师资科工作人员:崔义然

(1)协助科长组织全校有关人员的学历培训、新进教工培训、师德培训、业务素质培训、出国人员培训等工作;
(2)协助科长作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的具体工作;
(3)协助科长作好各类评优、选拔推荐的具体工作;
(4)协助科长作好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的具体工作;
(5)负责师资基本信息、人才数据库的收集、统计、建设工作;
(6)完成处领导、科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科、人才交流中心岗位(2+1个)

1、科长:马晓骋

(1)负责制定、修订与本科职能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处领导负责人才引进、各类人员招聘工作;
(3)协助处领导负责编制管理、“三定”工作;
(4)负责组织拟调入人员的面试、试讲、考察工作,调入、调出人员有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5)负责教职工岗位聘任、岗位交流、待聘与未聘人员管理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人事科工作人员:董谦

(1)协助科领导负责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审核、管理工作;
(2)负责处内各项内勤工作和各类来文收发、登记、督办、归档等工作;
(3)协助科领导办理各类调入、调出人员的有关手续;
(4)负责人事系统数据库建设、维护、信息采集、统计与报送工作;
(5)负责部门网站管理、网络维护、更新等工作;
(6)完成处领导、科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人事科人事代理人员:李响

(1)负责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2)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劳资科岗位(2个)

1、科长:周彦青

(1)负责制定、修订与本科职能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教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正常晋升;
(3)负责校内各项津补贴等的分配、计算和发放等日常工作;
(4)负责教职工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公积金)的计算、缴付及同区社保局的校对等工作;
(5)负责工勤人员和外聘人员的管理;
(6)协助处领导负责全院工资、福利、社保和处内预算的编制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劳资科工作人员:王立敬

(1)协助科长或主管作好校内各项津补贴等的分配、计算和发放工作;
(2)负责在职家属托费、医药费报销、探亲假的报销与审核等工作;
(3)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和处内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协助科长或主管负责工资总额、福利、保险和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5)负责办理临时外聘人员的用工手续及待遇发放工作;
(6)完成处领导、科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退管会岗位(1个)

退管会负责人:王正年

(1)负责办理退休手续、离退休人员经费预算,作好离退休人员共享费等的计算和发放工作;
(2)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退休职工开展各项学习活动;
(3)负责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旅游等活动;
(4)负责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 及其它关心、慰问离退休职工的活动;
(5)负责核发抚恤金、医疗帮困基金以及其它涉及离退休教职工的相关工作;
(6)协助处领导负责教职工的岗位交流、待聘与未聘人员管理、待退休及长病假人员的管理等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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