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衢州中考政策性加分标准(4)

时间:2018-07-18 编辑:多美文

  特长生招生录取

  特长学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收由招生学校于2017年4月15日前提出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专业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报招生学校所在地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体、艺特长生的学业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5%,专业测试期间应邀请2名以上社会代表人士参与监督,并于4月底前由各地教育部门进行统一安排,测试方案、测试结果应及时公布,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创新人才提前录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县两级创新人才培养基地2017年招生计划数列入当年统招计划数,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创新人才基地承办学校向市教育局报批方案后组织实施,接受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市级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由衢州一中、衢州二中分别承办)面向全市招生,实际招收的创新人才新生数在面向各县(市、区)统招计划数中作相应的核减;县(市)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面向本县域招生;衢州三中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面向柯城、衢江两区招生。

  (三)严格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

  ☑ 烈士子女,可加30分投档;

  ☑ 军人子女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文件要求执行;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8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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