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准备相关材料。
16:港、澳、台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
具备条件:
港、澳居民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并回本市定居的。台湾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并回内地定居的。
17:外国人入籍
具备条件:
原外国国籍人员取得中国国籍并来蓉定居。
18: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具备条件:
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19:博士后入户
具备条件:
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20:刑满释放人员
具备条件:
原籍系我市的刑满释放(含假释)人员,在申请入户前,持释放证明到社区民警处签署意见。
21:随军人员入户
具备条件:
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12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经师(旅)及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的人员。在军人使用的部队营房、或本人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2:新生儿入户
具备条件:
国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备注:国家规定的共23项落户政策。部分相同政策合并在一起了。因此是22项!
成都市人才引进四项入户政策
1:本科学历入户
基础条件:
1、全日制
2、年龄45周岁以内,特殊除外
3、不是成都户口(含一圈层二圈层三圈层区域)
落户顺序:
(本人房屋名下→直系亲属房屋名下→单位集体户→任意)
1. 你有房子,优先落户到你房子所在地的家庭户
2. 你没有房子,再落到你直系亲属房子名下
3. 如果没有直系亲属或者直系亲属也没房子,那就落到单位集体户
4. 没工作单位的随便选个区落集体户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的需提供:
1. 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丢了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3. 申请人户口簿与身份证(原价+复印件)
4.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新房)或房产信息摘要(二手房),原价+复印件
5. 落户地居民户口簿原价+复印件(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
6. 亲属关系证明(落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
落户集体户所需资料:
1. 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丢了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3. 申请人户口簿与身份证(原价+复印件)
4. 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原件
5. 集体户首页、空白页,在区县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注意事项:
1. 省内户口迁移必须提供你的户口簿原件,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
2. 你或者你的直系亲属有房子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2:国外本科学历入户
前置条件:
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价+复印件
3. 中国护照(已入境)原价+复印件
4. 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簿(省外提供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5.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6. 入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直系亲属房屋的房产证以及亲属关系证明
7.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直系亲属房屋的房产证、直系亲属户口簿以及亲属关系证明
8. 入集体户,提供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页、无房证明
9. 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注意事项:前8项都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
3:技能人才入户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单位推荐。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社保:同一单位连续2年以上社保(含2年)
注意:补缴的不行,而且是从你申请之日往前算2年。
证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社联系函》
3.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 入家庭户的,要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新房)或房产信息摘要(二手房)
5. 入直系亲属房屋,提供落户地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入集体户的,要提供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空白页
4:蓉城人才绿卡
具备条件: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 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省内人员提供户口簿,省外人员提供户籍证明(原价+复印件)
4. 入本人房屋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5. 入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合法稳定居住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入集体户的,提供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空白页
其他入户
1、户口平迁:
前置条件:
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所需材料:
1. 入户人员户口簿+身份证
2. 入本人房子的,提供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