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3-08-08 编辑:多美文

2023年上半年,龙陵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推动各项统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陈述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1.强化政治引领,以“党建”引领“数建一是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一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干部自学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党的二十大辅导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重要文件及书目做到精读深读,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出成效。上半年,开展主题党日6次、三会一课10次、党的二十大基层宣讲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二是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先后学习《2023年龙陵县党组(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要点》等文件政策,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始终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季度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会;每半年开展1次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定期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改进方式方法,提高意识形态把控能力和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建”督促数建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季度做好“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召开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讨论研究督查检查。三是抓好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干部队伍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升。上半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2次,开展节前廉政提醒4次、讲廉政党课1次、集中提醒谈话1次,到挂钩村对村干部及驻村队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

3.夯实统计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加强基层统计干部的统计业务水平,强化学统计、重统计、用统计的意识,筑牢全县基层统计基础,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数出有据”。一是“以学促干”开展统计干部业务培训。4月12日—14日,邀请省统计局专家及市统计局业务骨干对全县乡镇、主责行业部门、企业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统计业务员共120余人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农业统计、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业统计等专业共组织专业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150余人次。二是“一对一、面对面”强化专业人员基层指导机制。企业层面,各专业人员,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全面指导,健全企业统计台账及原始资料。乡镇层面,以乡镇首席统计员、辅助调查员为抓手,加强对本乡镇住户调查、低收入农户、畜禽监测和粮食监测样本点的动态管理和基础数据管理。三是完善基层统计员及辅调员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企业统计人员及辅助调查员管理考核办法,规范基层统计人员的考核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义务,发挥企业统计人员及辅助调查员对基层统计力量的重要补充作用,完善对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

4.严抓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法治建设。3月7日全省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以来,县统计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于3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省级部署会议精神,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重要统计信息专报》2期。二是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于3月20日召开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会议由李永标县长主持,杨邵琦常务副县长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全县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三是开展统计培训专题学习班和县委理论学习。4月12日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3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县委常委开展了专题研讨。四是做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联动方案。县委常委会第57次会议专题研究了《龙陵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限要求进行了明确,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五是开展自查自纠。3月28日,组织干部职工对自查内容认真学习和梳理,按照省、市局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及时组织各企业开展自查。于4月12日印发《龙陵县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数据自查自纠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企业自查用表》,对自查要点、自查方式和时限等相关工作提出具体的自查要求。共完成自查企业(单位)767家,完成率100%。通过自查,工业差异率3.2%,能耗差异率5.5%,研发创新差异率0%,固定资产差异率20.3%,商贸差异率7.4%,服务业差异率4.4%,建筑业差异率-5.7%,房地产差异率-7.6%,劳动工资差异率3.2%,一套表差异率0%,农业农村差异率0%。六是严格开展核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抽选20%的企业进行核查,共完成115家企业(单位)的核查工作,完成核查率100%。核查工业8家:差异率10%以下有0家、10%-30%有0家、30%以上有0家,年报已纠正0家;核查能源8家:差异率10%以下有1家、10%-30%有1家、30%以上有0家,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纠正2023年1-3月数据2家;研发创新5家:差异率10%以下有0家、10%-30%有0家、30%以上有0家,年报已纠正0家。劳动工资23家:差异率10%以下有20家、10%-30%有31家、30%以上有0家,年报己纠正0家。服务业6家:差异率10%以下有0家、10%-30%有1家、30%以上0家,年报己纠正0家;商贸12家:差异率10%以下有1家、10%-30%有6家、30%以上有0家,年报己纠正0家。固定资产投资39家:零差异10%以下有1个项目、10%-30%有17个项目、30%以上有0个项目。建筑业2家:差异率10%以下有2家。房地产3家:核查差异率10%以下1家。农业农村2家、一套表7家核查差异率为0。

5.聚焦预警研判,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升规纳统工作。主动作为,一手抓入库,一手抓监测,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上门,实地指导,确保达到入库条件的项目早入库、早入统。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县发改、工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国家统计改革新要求新举措,增强对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的精准性。三是强化统计信息分析报告。每月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报告,及时反映经济运行,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四是强化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经上级审核认定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数据解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影响和效果,提升人民群众对统计数据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上半年,印发了统计手册80册,月度主要经济指标小册子240册,统计公报50册、统计专项治理工作简报3篇、统计信息28篇、统计分析和约稿建议13篇,统计重要信息专报2期。

6.积极配合省委巡察组开展巡视工作。自3月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正式入驻开展统计专项巡视以来,县统计局把配合做好巡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一是全力做好巡视准备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巡视的资料准备、沟通协调、问题反馈等各项工作。二是全力配合做好巡视各项工作。巡视期间,局办公室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对巡视组在巡察期间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高度重视,立说立行抓整改,建章立制求长效,以刚性的制度和铁的纪律,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到位,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7.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根据省、市五经普筹备工作安排,龙陵县及时成立了五经普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方案设计、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处理、宣传等16个工作组,有序推进普查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龙陵县按照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有效保障的原则,结合普查三个阶段、13个业务流程科学编制了普查经费预算方案。三是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部署,对龙陵县抽中的4户投入产出调查单位信息进行了核实,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了市级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培训和工业能源暨成本费用调查培训,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有序开展名录库单位核查。四是龙陵县对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草拟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通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送审稿)。五是组建普查机构。6月启用了“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于6月8日发函至相关部门,分别从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税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要求于7月3日上报抽调人员名单,并于7月25日到县普查办开展集中办公。

(二)特色亮点

1.2023年一季度,龙陵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52元,同比增长4.5%,增速低于全国0.6个百分点,与全省持平,高于全市0.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64元,同比增长3.8%,增速低于全国0.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8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25元,同比增长4.9%,增速低于全国1.2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二位。

2.2023年4月龙陵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排名全市第一。4月,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18亿元,同比增长50%;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15亿元,同比增长55.9%,1-4月累计增长19.2%,排名全市第一位。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当月增加值增速153.6%,成为拉动我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主要因素。另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当月增加值增速分别为63.5%和52.3%,均对我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有较大拉动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数字化改革工作进度较缓。对数字化改革的精髓和核心要义掌握不够,数字化改革的思维尚未形成;数字化改革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把控统计报数质量、分析研判经济形势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统计基层基础仍较为薄弱。企业层面,由于企业规模小,统计人员均以兼职为主,甚至部分企业的统计人员由代理会计中介兼职,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精,影响数据质量。乡镇层面,乡镇统计人员无明确编制,专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有限,特别是缺少统计专业人才。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仍存不足。党建引领作用不够明显,学习教育方式单一,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

(四)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县统计局持有国家级统计执法资格证的人员仅1人,还有1人刚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考试,但还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两人均为领导班子成员,一旦工作调整变动,将影响到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数据监测工作。紧盯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目标,着力强化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对与国民经济核算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开展实时监测,对标研究,及时发出研判预警;着力强化GDP、工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等重点指标的重点监测工作,细化分解重点指标,横向看差距、纵向看趋势,做到每月汇总分析各项指标优劣势,寻找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为相关职能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加强统计产品创新,做到月有监测专报,季有分析报告,提升统计监测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能力水平。深入学习数字化改革重要精神,了解数字化改革的精髓和核心要义,提升数字化改革思维;认真学习统计数字化改革业务知识,提高数字化改革操作水平。

(三)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完善专业人员一线指导机制。组织对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的企业开展行政指导,重点帮助其对照标准,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明确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二是继续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基层统计员开展统计知识、技能、法规培训,提高培训人数及培训频率,优化培训方案和课程设置,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不断增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统计法治宣传。结合下半年的“9·20”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三是切实履行好统计监督职能。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高度重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强与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向纪委监委通报统计案件情况,移送统计违纪违法线索,配合做好统计领域数字造假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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