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综治组织建设,努力提高综治工作效率和质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改进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增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科学性、操作性,充分发挥综治考评的推动作用。强化宗旨工作队伍建设,重点是选调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比较强的同志负责综治工作,确保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巩固和提高综治信息员队伍建设,继续在在深度和广度上进行延伸和拓展,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综治信息网络建设。
二、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进一步加大综治维稳工作力度,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和防范控制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坚持严密防范和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能力,确保公共安全。深入扎实地做好重点信访人员的稳控工作,严防赴省进京上访现象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市卫生系统的和谐稳定。
三、巩固“平安医院”创建成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要不断深化和巩固“平安医院”创建成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平安医院”建设的各项措施。一是大力开展建设“平安医院”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对建设“平安医院”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深入开展社会管理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单位、科室等各级防控网络体系。三是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在进一步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的同时,重点抓好社会治安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警务室,各单位要全面完成电子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积极打造平安单位。四是抓好安全生产,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教育和应急演练,适时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各类隐患。
四、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有重大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随时排查,对重大纠纷实行交办、协办和领导包案督办制度,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全面推行风险评估机制,实现应评尽评。
2、进一步做好医疗纠纷调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条例,认真落实医疗纠纷预防的各项措施,做好医疗纠纷防范。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注重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各医疗机构要成立医疗纠纷沟通调解办公室,建立投诉,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医患沟通,改进沟通方式,完善沟通内容,注重沟通效果,引导患者和家属运用合法途径化解各类医患纠纷。
五、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是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二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保护师生健康安全。三是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就医环境。四是加强计划生育执法,严厉查处“两非”案件,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治理性别比失衡。
六、强化综治宣传,营造浓厚的综治工作舆论氛围
将“七五”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放开两孩等社会热点问题,为落实计生法规、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化解医患矛盾提供有力政策支撑。加强信息网络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体系,提高依法、规范、科学、系统、动态管理信息网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网上文化阵地建设和宣传。各单位要树立主动宣传、深入宣传的理念,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宣传活动,抓住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的机遇,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提高公众对卫生计生系统综治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