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以问题导向、依法治理为主线,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创新监管举措,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整治力度,坚持社会共治,守住餐饮食品安全底线,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一、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过程监
(一)根据国家总局工作安排,按照风险管控、分类许可原则,改革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系统建设和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
(二)加强餐饮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台账登记、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卫生管理、餐厨垃圾处理等制度。
(三)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等级评定和公示为抓手,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逐步提高寻找“笑脸”就餐认知度,实现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覆盖。
(四)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和指导,继续健全完善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厨师持证上岗、食品及原料检查、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等制度。积极探索学生“小饭桌”、“敬老院食堂”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五)完善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旅游景区服务安全监管。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日常监管
(一)认真开展餐饮服务监管业态调查摸底工作,详实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状况,建立健全餐饮企业监管数据库,推进餐饮监管信息化建设。
(二)大力推进餐饮服务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
(三)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及时在网站和媒体上公开监管信息。
(四)加强农村餐饮服务监管,提升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五)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检查。确保学校食堂配备一名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着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二)完善监管体制,实施网格化、痕迹化、精细化管理,构建监管网、督查网和巡查网,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三)积极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明确建设任务和考评标准,重点是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餐饮服务操作过程可视,提高学生家长和餐饮消费者的安全感。
四、开展专项整治,提升防控水平
(一)强化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突出大中型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等大型聚餐消费场所,开展重点防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强化对餐饮服务环节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督查,特别是监督抽检及投诉举报中问题产品的处置,及时追根溯源,严肃查处。
(三)继续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在巩固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小餐饮示范店、示范街创建工作,今年新创建100家小餐饮示范店、1条小餐饮示范街,确保年度整规任务完成,全面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开展食品添加剂、野生蘑菇、冬季火锅、夏季凉菜、年夜饭等专项监督检查。
五、加强培训,提高监管能力
(一)广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发挥“四员”作用,健全完善基层监管网络体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
(二)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通过多种手段,采取普训、轮训、专题培训、模拟演练等方式,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技能。
六、推进诚信建设,构建社会共治
(一)健全餐饮服务信用管理档案,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开展餐饮企业约谈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发生过较大食物中毒事故、已暴露问题又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要及时约谈当事企业和当事人,提出警示告诫,确保整改到位。
(二)实行餐饮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规违法餐饮企业,查处后及时在媒体和网站上曝光,惩戒不良失信企业。
(三)积极发挥社会作用,引导餐饮自愿落实主体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餐饮食品安全治理积极性。
(四)积极协调发挥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联合联动作用,进一步明晰事权划分,切实落实层级监管责任,努力形成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