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9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于8月31日出台。分两步实施,10月1日率先实行个税起征点由每月 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和新的个税税率表。于2019年1月1日实行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等。
2018新个税法内容包括: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 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等;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 | 不超过2,91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超过2,910元至11,01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超过11,010元至21,41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1,410元至28,91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8,910元至42,91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2,910元至59,16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9,16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综合所得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50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本表按照新个税法修正案税率推算,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