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企业承担的比例高一些,社保改革后,对于不合规的企业受到的影响必然会大一点,主要是以下两点:
——风险增加?
改革之前,社会保险费交给当地的人社局或地税局。部分企业可能为了节省成本,不给员工或者按照最低标准未全额给员工缴纳社保,即选择真实月薪来抵税,选择少的月薪来推卸社保责任。现在不一样了,社保由国地税合并后的税务局来统一征收和管理,这些企业都难逃税务稽查的手掌心!因为社保申报基数与个税申报基数差异大的话,很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的“高度注意”,一不小心就需要补缴费用以及滞纳金!你这是搞事情啊!
——成本变多?
针对不给员工或者按照最低标准未全额给员工缴纳社保企业来说,企业承担的社保比例本来就大,社保改革后,为了防止税务部门抓到“把柄”,这部分企业除了必须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税款外,还要全额交社保!企业的用工成本自然会增加。我们可要做好费用筹划和风险管控咯!(此处省略网校相关课程硬广八万字。。。。。。)
对于个人来说,到手工资可能会减少?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
而现在部分企业似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员工社保的行为已成行业公开秘密,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目的就是整治这些不合规的行为。对于个人来说,改革后社保要按照工资实际基数申报,每个月你交到自己社保账户的钱变多,工资到手自然就少了,而且工资越高,少的幅度可能更大。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应承担什么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后,对于个人来说,企业合规后到手工资可能会变少;对于企业来说,避税减费可谓是难上加难,我们还是应该合理合法地为员工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