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6年非煤矿山工作要点

时间:2018-08-03 编辑:多美文

为认真执行非煤矿山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防控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和降低一般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强化非煤矿山行业准入条件、标准、规范、规程的执行和指导,以安全文化为先导,科技进步为支撑,持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标准化水平,促进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非煤矿山工作要点:

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非煤矿山企业职工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落实“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强化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镇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经信委>

二、继续完善非煤矿山企业档案库,建立非煤矿山信息管理平台

将各相关部门涉及非煤矿山企业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完善非煤矿山企业信息,建立非煤矿山管理资源共享平台,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人社局>

三、坚持和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在联席会议上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更好更快的推进工作。会后及时编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方便成员单位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人社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1、继续推进和完善矿山企业信息化建设。对视频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发现一次限期整改,视频监控超过一周不运行的停产整改,直至修复后方可复工。<责任单位:县经信委>

2、按照制定的《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严格按照县安委会批准的执法计划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全年执法工作任务。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三项监管”工作。根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及政府互联网+、权力清单的要求,依法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3、进一步推动已批整合项目建设。加快省国土厅已批的县桥头铜矿和县冲口铁矿整合项目,县马蹄山铜矿和县陵铜铜矿整合项目及三里佰金矿业、新世纪铜矿和金龙铜矿与自身探矿权的整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及时申领新的采矿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国土局、经信委>

4、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对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要求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等方面按有关文件规定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公示制度。在企业醒目位置公示企业职工名单、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情况,并设立劳动维权举报电话。对企业漏报瞒报录用职工情况,一经查实,立即纠正。<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5、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公安机关监管责任,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对全县的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进行安全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对全县的民爆物品储存库安装电子巡更系统;对各涉爆单位在民爆物品的领用和清退制度上进行检查,深入爆破作业地点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将民爆物品运输车辆的GPS监控系统与110报警系统联网;对已老化或损坏的民爆物品储存库库房的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更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6、落实非煤矿山的企业环境污染主体责任,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等政策。非煤矿山的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加大对投产矿山执法力度和频次,确保非煤矿山环保手续合法、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非法排污行为,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排污行为进行严惩。<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7、探索各部门联合审批或者并联审批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县非煤矿山(尾矿库)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人社局>

8、积极开展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统筹推进集中区建设。按照《市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试点方案》要求,我县将设置4-6个矿山开采集中区,矿山企业集中度达到75%左右。下步,一是加速推进姚家岭矿的各项建设任务,力争早日投入生产。二是积极帮助县铜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矿权整合工作,积极推进桂花冲铜金矿权的新设工作和戴腰山-凤形山矿区、小工山-金子圩矿区的整合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国土局,工山镇人民政府>

9、继续实行并完善聘用专家参与检查指导制度。发挥安全技术专家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上档升级。<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安监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10、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县非煤办每年一次以上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县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以非煤矿山企业为依托组建基本的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矿山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相关部门和镇政府要指导企业开展透水、炮烟中毒、尾矿库溃坝、边坡坍塌等专项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各非煤矿山每年演练不得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经信委,相关镇人民>

五、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

1、全面推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及选矿厂安全标准化工作。积极宣传上级关于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精神,督促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企业按期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技改矿山企业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建设,并认真开展选矿厂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2、加大前置许可的审查。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许可内容与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不相符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加大复工企业的审查。所有复工企业必须经属地监管所对营业执照、企业年报等情况认真核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狠抓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文件精神,淘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设备和工艺,提高矿山安全保障能力,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经信委,相关镇人民>

4、强制落实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非爆破方式二次破碎、专业爆破公司爆破等要求,严格按照分层分台阶要求,自上而下开采,严禁掏采。加强边坡管理,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加强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特别是对技改矿山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县经信委核定的工程施工计划实施,并按核定的工程量供应火工品,拒绝建设单位不合理要求,杜绝技改矿山企业边技改边施工现象。<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经信委、公安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5、从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落实尾矿库县级负责人负责制和防洪责任单位责任制,开展尾矿库防汛应急预案及防汛物资储备专项检查,认真做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积极推进尾矿库重大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经信委,相关镇人民政府>

6、继续推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持过期证照生产、整合期间非法生产、探矿阶段非法开采以及非法、违规建设等行为;强化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督查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土局、局、人社局,相关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对非煤矿山技改的工程监管

1、严格非煤矿山建设周期管理。建设项目未能在规定的建设工期内完成施工,应向监管部门报告,并说明理由,征得同意后方可延期建设。<责任单位:县经信委>

2、加强对技改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等资质、施工进度、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否边施工边开采、是否按规范领用火工用品等方面进行监管。<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安监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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